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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协议及隐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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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作者:百度知道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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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合伙人提供服务,合伙人应当阅读并遵守《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协议及隐私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请合伙人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就合伙人登录百度合伙人平台进行注册等所涉及的全部行为所订立的权利义务规范。合伙人在注册过程中点击“接受并认同协议”等按钮、及注册后登录和使用时,均表明合伙人已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将视为用户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一、相关术语

1.1 合伙人:是指提交有效申请并于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平台合作上传、发布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为合伙人提供问答创作、讨论、交流的平台。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提供的是技术服务。

1.3 用户:指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百度提供的相关服务的使用方。

二、帐户注册及管理

2.1 合伙人在注册、使用和管理帐时,请使用真实、有效且合法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资质证明(如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政府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财务信息等),并注意及时更新。 百度公司有权核查合伙人提交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资质证明后再决定是否核准注册申请。请合伙人保证申请服务时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并注意及时更新,以免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或无法使用。

2.2 注册申请通过后,合伙人将拥有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的使用权,在使用帐号过程中,帐号内的行为将被视为注册帐号的行为。

2.3 平台帐号的所有权归百度所有,百度公司有权因经营需要收回帐号。同时,禁止任何平台帐号的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等行为。

2.4 如合伙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及百度公司发布的其他百度平台规定,百度公司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随时限制、冻结或终止合伙人对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的使用,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使用。由此给合伙人带来的损失,由合伙人自行承担。

2.5 百度公司将保护合伙人个人信息作为公司发展的最基本原则之一,未经合伙人的同意,不会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合伙人的个人信息,除非:

(1) 合伙人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

(2) 合伙人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机关的要求,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第三方披露。

2.6 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均限于在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内使用。任何以恶意破解、分离等非法手段破坏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所提供的服务,构成对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的侵权,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行为人负责,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将保留依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7 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有权提前向合伙人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弹出页面公告、网站首页公告)以修改、替换、升级与百度知道 “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服务相关的任何软件。如果合伙人不同意或者不接受百度知道 “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相关软件的修改、替代、升级,请直接拒绝、停止、取消使用行为,否则视为合伙人同意并接受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相关软件的修改、替代、升级,同时同意并接受的行为仍受本协议约束。

2.8 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官方具有机构合伙人帐号及所发布内容的清退权利。

三、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3.1 合伙人需要对注册和使用时提交的信息、材料及内容承担全部的责任。

3.2 请合伙人妥善保管合伙人的帐户信息,并对此帐户下发生的一切活动承担全部责任。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帐户或密码信息,如出现或怀疑帐号和密码遭到他人使用,请尽快通知百度,以免合伙人的利益受到损失。

3.3 合伙人在使用百度知道 “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守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法规,并不得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3.3.1 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的商业利益,包括并不限于发布非经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许可的商业广告;

3.3.2 不得利用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络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3.3.3 不得利用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3.3.4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3.3.5 不得制作、上传、复制、传送、传播包含任何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或其他另人反感的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

3.3.6 合伙人不得通过任何渠道或媒体(包括但不限于自媒体等)发出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合作、“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共同出品”等任何携带“百度知道 “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知道合伙人”品牌的字样,如用户需宣传推广合作节目,用户只能在宣传中提及自身而不得提及与百度知道 “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关系或者擅自以百度知道 “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品牌进行推广,凡是用户的发稿带有“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知道合伙人”的一切宣传稿件必须通过百度知道 “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相应合作部门之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造成的一切损失合伙人应予以赔偿。除与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特别签订协议或者收到百度知道 “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之书面许可外,合伙人利用百度知道 “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服务上传、发布、传播的文字、符号等内容不得含有广告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上述的标题、简介等内容。

3.3.7 不得利用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平台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百度知道 “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的行为。

3.3.8 一旦合伙人在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平台上的行为与上述条款中的要求发生冲突,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平台有权对该用户进行限制评论、限制发布内容或封号等惩罚措施。

3.4 对于合伙人通过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平台网络服务上传到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网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平台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著作权法》规定的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并且,合伙人许可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平台有权利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部赔偿。

3.5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针对某些特定的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合伙人如使用该等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3.6 合伙人在使用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守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的平台规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3.6.1 合伙人需恪守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的礼节,遵守公德,文明上网,不得在提问回答或评论区恶意攻击、诋毁他人;否则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有权对恶意账号予以封禁,根据违规情况,封禁期为7天至永久不等。

3.6.2 合伙人在提问回答中相关描述应具体且清晰,恶意灌水等干扰社区运营作弊行为都将被严厉打击,违规账号将予以不同时长的封禁,情节严重者账号将被永久封禁。

3.6.3 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有权删除合伙人发布的违规内容并对违规内容的发布方予以短期封禁或回收账号等处罚,具体包括但不局限于:

(1)含有色情、暴力、恐怖内容及链接

(2)明显抄袭他人的提问及回答;

(3)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提问及回答;

(4)违反国家政策含有反动信息的提问及回答;

(5)含有违背伦理道德的内容;

(6)恶意、无聊或灌水信息的内容;

(7)涉及违法犯罪的内容;

(8)含有广告等商业目的的内容;

(9)经他人举报且举报情况属实的内容;

(10)当合伙人在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上的行为违反了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规则时,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有权对该用户进行限制评论、限制发布内容、短期封禁、长期封禁或清除“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使用权限等惩罚措施,相应处罚的解释权归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所有。

3.7 合伙人在符合百度知道合伙人要求的前提下可免费获得在其回答页面中自行引入推荐链接的权利。合伙人必须保证其通过百度知道所推荐的链接的信息不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以及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否则百度公司有权下线其发布的链接并对发布该链接的合伙人予以处罚并追求法律责任。

3.8 合伙人必须保证其自行通过百度知道所推荐的链接信息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详尽和完整并与相关情况一致。若因合伙人推荐行为导致百度公司受到第三方投诉(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以发函、媒体报道等形式指控百度公司侵权、对百度公司提起诉讼、向相关主管机关举报使百度公司遭受审查或质询等),或使百度公司面临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查或质询,百度公司有权下线其发布的链接。合伙人在收到百度公司通知后应以自己名义出面与第三方协商、应诉或接受相关主管机关审查或质询,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款),并赔偿因此给百度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百度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4.1 为保障用户和公司的利益,百度有权对合伙人注册时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查和核实,如发现该等信息和材料中存在任何问题,有权要求合伙人改正或补充相关材料。如果合伙人拒绝改正或补充相关材料的,百度有权拒绝合伙人使用本服务。

4.2 百度公司为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的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该平台的开发和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享有全部权利。

4.3 百度保留随时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的权利。公司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电话或信件传送等方式向合伙人发出通知,通知在发送时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届时公司无需向合伙人承担任何责任。

4.4 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是针对注册账户的开放平台。合伙人所发布之文章、信息等内容仅代表用户观点,不代表百度赞成发布信息的内容和立场。对于合伙人言论引发的全部责任,由合伙人自行承担,百度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知识产权

5.1 合伙人同意,由合伙人通过“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服务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合伙人或原始版权人所有,以上合伙人授权百度使用并授权百度对侵犯以上内容版权的行为进行维权。百度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属于百度公司所有。百度公司提供本服务所依托的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百度公司所有,百度公司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商业标识的著作权或商标权归百度公司所有。

5.2 合伙人应当是在注册资料中提交的网站的合法权利人。本协议的合作范围是合伙人提交网站的全部内容,除非合伙人另有明确表示,合伙人在注册时点击同意,即表明合伙人同意授权百度收录、链接、发布全部内容,并授权合伙人平台服务通过系统以合伙人的注册帐户发布相关内容。如合伙人对授权范围另有需求可以书面方式通知百度并另行签订授权协议。

5.3 合伙人理解并且同意,为持续改善为合伙人提供的各项服务,合伙人授予百度及其关联方、合作方对合伙人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具有全世界范围内的、永久的、免费的、非独家的、可再许可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翻译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制作衍生品、表演和展示等权利)。

5.4 本服务所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百度、合伙人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5.5 未经百度公司许可,合伙人不得授权其他主体以技术手段批量抓取合伙人在知道平台发布的内容。

六、违约责任

6.1 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或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6.2 若合伙人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或无效,那么导致或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合伙人承担。百度公司有权要求合伙人对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或用户进行损失的赔偿。

6.3 如因合伙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在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或利用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服务从事非法活动的,百度公司有权立即终止继续对其提供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服务,注销其账号,并要求其赔偿由此给百度造成的损失。

6.4 如合伙人以技术手段干扰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的运行或干扰其他用户对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使用的,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给百度造成的损失。

6.5 若合伙人上传、发布的内容或其他在媒体平台上从事的行为侵害他人利益并引发第三方的任何索赔、要求或赔偿的,需由合伙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此给百度公司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合伙人应负责赔偿并使之免受损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和解费用、罚款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支出费用。

6.6 若百度公司发现合伙人不当使用本平台帐号或因合伙人的帐号被他人举报投诉时,百度公司有权随时删除相关内容,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帐号封禁甚至注销,并有权视具体情况而公告处理结果。

七、免责事由

7.1 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服务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百度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百度知道“知道合伙人”内容平台服务的调整导致信息丢失和/或其他结果的,百度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合伙人理解并同意,因业务发展需要,百度公司保留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的权利,合伙人需承担此风险。

八、法律管辖和适用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8.2 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上述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上述法律规定重新解释,但不影响其它合法条款对发布方产生的法律效力和影响。

8.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规定可被删除,不影响其余条款的继续执行。

8.4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5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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